县各市场主体、广大群众: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县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强县创建验收和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0〕540号)文件规定 ,我局起草了《砀山县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长为一个月,自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结束,征求意见方式主要采取电话、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为便于联系沟通,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557-2279559
邮箱:513402271@qq.com
地址:砀山县砀城镇砀郡路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
邮编: 235300
附件:《砀山县推进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发展工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