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等程序,我县制定了砀山县2024年调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公示无异议,现将《关于下达调整部分砀山县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予以长期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中共砀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7-8095119、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通讯地址:砀山县政务新区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箱:dsfpbxmg@126.com
附件:关于下达调整部分砀山县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docx
砀山县2024年调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中共砀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