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是砀山县人民政府解民忧、集民智、纳民谏的重要途径,是利用网络平台,接受市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诉求,与人民群众亲切对话、平等沟通、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重要平台。对有合理诉求的初信、有价值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督促相关政府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回复。
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您通过纪检监察渠道反映,提供具体的事实、证据或线索。此类事项适用纪检监察相关规定,网上不回复。
不予受理的信件:
(一)属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和武警职能的事项;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诉求并受理的事项。
(二)需要开展调查核实,但来信姓名、联系方式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无法联络回复的来信。
(三)事实不清,没有具体诉求、建议和意见的来信。
(四)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来信。
注意事项:
向本信箱反映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做到:
(一)对注册信息及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二)认为正当权益受到侵犯,从而提出投诉请求的,应当写明具体请求、事实(包含时间、地点、侵权行为、行政责任单位等基本内容)和理由;
(三)写信时应当表述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炼,详略得当;
(四)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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