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
为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能力,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机深翻(深翻)工作的通知》
(皖农机函〔2021〕73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砀山县农机深松作业任务8万亩,结合我县秋季(雨水过大)农机化生产实际,把农机深松调整为农机深翻作业,实施补助面积5.88万亩,落实补助资金235万元,用以改善粮食主产镇土壤质量,为我县粮食稳产增产夯实基础。
二、补贴资金来源、实施范围
补助资金来源:2021年农机深翻作业补助资金共计235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资金186万元,下达文号:皖财农〔2021〕630号。2020年农机深翻节余资金49万元,下达文号:皖财农〔2020〕916号。
实施范围:根据我县粮食种植和农机分布情况,2021年农机深翻作业任务分配到曹庄镇、官庄镇、赵屯镇、高铁新区、砀城镇、关帝庙、薛楼板材加工园、朱楼镇、程庄镇等9个镇。
三、补贴标准、对象及补贴工作程序
补贴标准和对象:农机深翻作业补贴标准为40元/亩,补贴对象是享受深翻作业的农户,深翻和整地同时进行时作业价格的差价部分由受益农户承担,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承担农机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
工作程序
深翻作业补助程序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原则进行。
1、任务分解。经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翻一次”和“整村推进”原则,结合我县粮食主产区分布将农机深翻任务分配到乡镇,具体分解如下:曹庄镇7000亩、官庄镇7000亩、赵屯镇 12000亩、高铁新区5800亩、砀城镇2000亩、关帝庙镇4000亩、薛楼板材加工园8000亩(含黄楼农场)、朱楼镇9000亩、程庄镇4000亩,共计58800亩。各任务镇要结合本镇“三秋”工作实际,(注意不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深翻整地作业重复实施)将任务分解到村组,村组分解到户,由乡镇统一将分解到村的深翻面积上报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
2、选定作业对象。各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择确定承担深翻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具体工作程序如下:(1)由各镇农机深翻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把全镇农机深翻任务做成一个或多个标包,并通过公告及政府、农业、农机等网站发布报名通知。(2)成立评审组,评审组由各镇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镇纪检人员、镇财政人员、农机包镇人员、项目村负责人等组成。(3)按通知时间接受报名并及时召开评审会现场评审。评审组根据服务组织的规模(省、市级示范社)、服务能力、信用程度等择优选取承担深翻作业任务的服务组织,并将承担作业任务的服务组织、作业片区和作业价格等以公示栏、网站或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3、签订作业合同。取得作业资质的农机服务组织按照项目镇工作方案要求及时与当地村委会或者由村委会组织的农户签订作业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2。签订后的合同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不影响农时作业。
4、核验机具。各任务镇具体承办农机深翻工作的负责人要组织包括农机人员在内的相关人员,对承担作业任务的机具审核登记,并填写《砀山县2021年农机深翻作业机具登记表》附件3,确保机具达到要求。
5、开展农机深翻作业。承担深翻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应按签定的作业合同,在保证作业质量的情况下有序开展深翻作业。各项目镇成立农机深翻作业督查组对全镇的作业进度、质量情况开展全程监管,确保深翻作业任务全面完成。
6、作业面积认定。作业面积确认原则:“以远程信息监测系统记录的面积为主要数据,各镇村汇总上报面积为辅助参考数据,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确保公、平公正;确认的面积以远程信息监测合格面积为准,合格面积达到95%(含95%)以上的按100%计算,合格面积在95%以下的按实际合格率计算”。跨区域(县外)作业或不在签定合同规定的作业区域作业的不计入补贴面积,对于显示为跨区域(县外)实际为合同范围的作业地块,由镇土管部门提供加盖公章(签字)的作业地块区界地图证明或附由镇包村干部、村负责人、组干部、农机包保人员现场核实四方签字且镇、村盖章的情况说明的可享受作业补贴。农机服务组织按照合同要求开展作业服务,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各项目镇抽调专人对每台作业机具的作业情况实时远程监控。作业结束后,项目村要检查作业质量和面积,在《砀山县2021年农机深翻作业验收单》(附件4)上签章确认。作业服务者可通过电话根据机车的号牌或机手姓名向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的远程信息监测平台查询该车或机手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合格率等信息,如数据差距较大,应立即向镇村相关负责人反应情况,农机及相关人员应及时查清事实纠正误差。各镇对全镇各村作业情况进行统计审核、验收,填写《**镇2021年农机深翻作业汇总表》(附件5)报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结合信息化监测对作业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7、兑现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制作《砀山县2021年农机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6),报县财政局审核拨付补助资金。农机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的相关内容应在部门公示栏或县政府网、农业网等政务网站公示。
四、技术路线、机具要求和作业技术标准
1、深翻作业技术路线
采取大型拖拉机配套铧式犁进行深翻作业,深翻后及时旋耙整地作业。
2、机具要求
(1)为方便作业,适应我县地块“散、小”的实际,对拖拉机的马力数不做要求,但必须和铧式犁相配套。铧式犁为3铧、4铧或5铧犁,单犁铧作业幅宽为27或30厘米。
(2)凡参与农机深翻作业的拖拉机必须安装远程信息化监测终端并接受乡镇政府和农机部门监管。
3、深翻作业技术标准
深翻深度达到22CM以上,耕深一致没有明显沟痕,不重不漏,经旋耙整地作业后达到待播状态。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农业农村局朱传华为组长的农机深翻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姜长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项目镇要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项目村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积极推动,严格管理,杜绝骗补、套补行为的发生,确保高质量完成农机深翻作业补助工作。
2、加强技术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机技术人员分镇包点,指导各镇按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严格认真核实机具,加强跟踪服务指导,随时解决农机手遇到的技术难题,切实把各项技术按要求落到实处。关键环节(如:确定服务对象、面积公示等)技术人员都要拍照留底,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3、严格把握政策,遵守补贴原则,执行补贴程序。坚持做到面积分配科学、确定服务对象公平、作业合同规范、填报面积准确、验收工作严谨、确认面积公开、资金发放及时。
4、建立完善项目实施档案管理。对制定实施方案、上报数据、实施情况等建立文字照片档案。
5. 加强监督检查。坚持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强化实施过程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热线电话:0557-8022555,接受各种咨询、举报,及时处理补贴过程中各种事宜。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严格审查核实作业量,杜绝谎报作业量,骗取、冒领、私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弄虚作假的农户、农机户和农机经营组织取消今后3年内享受农机作业补贴的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收回补贴资金,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自查和总结。 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总结经验、自查问题撰写工作总结,将所有资材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