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能力
二、制定依据: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机深翻(深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1〕73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补贴标准、对象及补贴工作程序
补贴标准和对象:农机深翻作业补贴标准为40元/亩,补贴对象是享受深翻作业的农户,深翻和整地同时进行时作业价格的差价部分由受益农户承担,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承担农机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
四、资金保障措施
补助资金来源:2021年农机深翻作业补助资金共计235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资金186万元,下达文号:皖财农〔2021〕630号。2020年农机深翻节余资金49万元,下达文号:皖财农〔2020〕916号。
五、 工作程序
深翻作业补助程序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原则进行。
1、任务分解。经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翻一次”和“整村推进”原则,结合我县粮食主产区分布将农机深翻任务分配到乡镇,各任务镇要结合本镇“三秋”工作实际,(注意不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深翻整地作业重复实施)将任务分解到村组,村组分解到户,由乡镇统一将分解到村的深翻面积上报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
2、选定作业对象。各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用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选择确定承担深翻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
3、签订作业合同。取得作业资质的农机服务组织按照项目镇工作方案要求及时与当地村委会或者由村委会组织的农户签订作业合同。
4、核验机具。各任务镇具体承办农机深翻工作的负责人要组织包括农机人员在内的相关人员,对承担作业任务的机具审核登记,并填表。
5、开展农机深翻作业。承担深翻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应按签定的作业合同,在保证作业质量的情况下有序开展深翻作业。各项目镇成立农机深翻作业督查组对全镇的作业进度、质量情况开展全程监管,确保深翻作业任务全面完成。
6、作业面积认定。作业面积确认原则:“以远程信息监测系统记录的面积为主要数据,各镇村汇总上报面积为辅助参考数据,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确保公、平公正。
7、兑现补助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化管理服务中心制作《砀山县2021年农机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6),报县财政局审核拨付补助资金。农机深翻作业补助资金明细的相关内容应在部门公示栏或县政府网、农业网等政务网站公示。
六、总体目标
目标任务: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砀山县农机深松作业任务8万亩,结合我县秋季(雨水过大)农机化生产实际,把农机深松调整为农机深翻作业,实施补助面积5.88万亩,落实补助资金235万元,用以改善粮食主产镇土壤质量,为我县粮食稳产增产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