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砀山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以下简称《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为便于企业掌握相关政策,推动各项举措有效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3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4月7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2023版)》。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就对标一流持续推出创优营商环境举措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二是持续优化砀山营商环境。近年来,砀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其他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推深做实助企纾困,优化要素资源服务保障,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雪中送炭”,我县制定出台《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4月初,县政府办组织18项一级指标牵头单位着手起草《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并于4月11日、4月24日、5月8日,向12家有关单位分三次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41条,其中5条未采纳,已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修改完善后,5月31日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6月20日,《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包含18项重点领域,共123条举措。18项重点领域主要为: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获得电力、不动产登记、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获得用水用气、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在认真落实市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主动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塑造亮点,特别是针对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指标,进行了把脉会诊、精准用力。凡涉及环节、耗时、材料等能量化举措的基本做到了量化;每一条举措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力求任务细分、责任细化,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123条措施均明确了责任单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求2023年9月底前各项举措有效落实。二是实行闭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进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补齐短板,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六、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科室:砀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 段博
联系电话:0557-809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