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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砀山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6-2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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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0日,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砀山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以下简称《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为便于企业掌握相关政策,推动各项举措有效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3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47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州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2023版)》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就对标一流持续推出创优营商环境举措作出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二是持续优化砀山营商环境。近年来,砀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其他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推深做实助企纾困,优化要素资源服务保障,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雪中送炭”,我制定出台《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4月初,县政府办组织18项一级指标牵头单位着手起草《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并于411日、424日、58日,向12有关单位分三次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41条,其中5条未采纳已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修改完善后,531日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620日,《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包含18项重点领域,每个领域均提出了年度总体目标。共123条举措,均是对市对标提升举措的调整【市对标举措127条,其中4条与我县无关】,一是大部分套用市里表述,仅在责任分工上作对应调整。二是删除部分不符合砀山工作实际的内容。如纳税服务领域,县税务局为垂直机构,主体单位为市税务局,删除了部分举措。如跨境贸易领域,我县无海关,删除了有关举措内容。《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在认真落实市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主动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塑造亮点,特别是针对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指标,进行了把脉会诊、精准用力。凡涉及环节、耗时、材料等能量化举措的基本做到了量化;每一条举措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力求任务细分、责任细化,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要求20239月底前各项举措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进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补齐短板,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科室:砀山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 段博

联系电话:0557-809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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