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掌握的情况和数据清楚准确。砀山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政办〔201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65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宿政发〔2013〕22号)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需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国家统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维护统计工作合理性、规范化发展的根本保障。
二是满足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最终目的是通过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强化统计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等一系列措施实现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征求意见稿。县统计局结合砀山县实际情况,参照他地方做法,拟定本文件
二是征求意见。该《意见》书面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是县司法局审查。4月26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由五部分组成。一是通过加强统计基层统计队伍和企业统计基础建设、落实统计人员待遇、强化业务能力等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二是通过建立部门首席统计员以及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强化部门统计工作;三是各有关部门做好首席统计员的选聘、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四是相关部门做好统计预警监测工作,政府定期研究经济运行情况;五是通过支持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加强法制宣传、对查实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通报等方式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政府定期听取统计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将统计日常工作、周期性普查、大型调查、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统计干部队伍。
解读人:法制股马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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