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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砀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7-1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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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宿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砀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我县起草了《砀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印发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深入调研,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砀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防汛抗旱管理指挥机制为重要抓手,强化部门联动、分工协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任务

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

强化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

突出做好责任落实

做好队伍物资保障

加强奖励和责任追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分包责任制等各类防汛抗旱责任制,确保防汛抗旱责任全覆盖、无盲区。

    (三)强化考核督导。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读人:县应急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邵焱

咨询电话:0557-809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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