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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砀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7-13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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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指导思想,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县应对自然灾害灾害救助和处置能力,按照《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要求,修订本预案。

二、预案修订必要性

随着国家和省市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应急管理学科发展、体制改革推进和近年来自然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急需制定自然灾害救助专项预案。并且上位预案发生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亦有了新的变化和调整。

三、预案起草过程

起草修编的《砀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分别向县减灾委成员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我局针对提出的修改建议,经多次研究进行了采纳或部分采纳,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论证,详细对各预案作了完善修改。5月份形成初稿,并于62日、67日分别通过县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认为该《预案》主要内容符合有关文件精神。

《砀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21621日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76日县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四、预案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五、预案主要内容

该专项预案为重新修订,新《预案》是按照新修订的《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指导思想,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县应对自然灾害灾害救助和处置能力。

该《预案》共831条,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报告和发布、县级应急响应、灾害救助及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8个部分,主要内容为当我县范围内出现自然灾害或周边县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对我县造成重大影响时,从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发布、县级应急响应、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前安排应对措施。

具体为:

(一)组织指挥体系。成立减灾救灾委员会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和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成员单位33家,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设立专家组对灾害救助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镇、园区成立相应灾情会商协调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救助工作。

(二)灾害救助准备。相关成员单位向县应急局及时提供自然灾害及受灾地区的相关数据信息,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会商预评估,提出应对措施。包括人员安置转移、救灾物资调拨发放、灾情统计报送、灾区疫情防控、灾区供电通讯、灾情预警和信息发布以及社会救援力量衔接等。灾害救助安排要从县到村层层落实责任。企业和社会爱心捐助及社会志愿者等救援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统一调拨发放救灾物资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三)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按受灾人口和灾害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将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级、级、级。各相关单位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镇(园区)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进入响应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四)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组织各镇(园区)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及时开展灾害救助,核发过渡生活救助或生活物资,确保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得到有效安置后,及时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包括公共设施、倒损民房、农业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等。及时开展灾情核报,组织保险行业开展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组织开展灾害评估和灾害救助绩效评估。

(五)物资保障工作。各镇(园区)和县减灾委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应对灾害救助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解读人:县应急局救灾和物资调配股华仲锋

咨询电话:0557-909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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