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和统一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体系,方便城乡居民的出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16〕16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7〕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乡道路客运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将统筹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发展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大工程,力争到2022年完成县、镇、村三级公交客运网络改造,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绿色、舒适的出行条件,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运输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县财政、住建、市场监督、农业农村、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建投等部门,李庄镇、官庄坝镇、曹庄镇、关帝庙镇及高铁新区等部门意见,结果均无异议。于2021年6月16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1年7月2日通过县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四、工作内容
工作实施共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7月底前)。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农村客运班线经营车辆收购方案、城区公交收购方案和运营方案,组织专业评估公司开展车辆残值评估,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8月1日—2022年底)。从场站建设、农班车辆退出和驾驶员招聘、启动公交试运营三个方面进行说明。完善提高阶段。公交线路优化、公交运营补贴(经费结算)、完善功能,提升服务。
强调了将公共交通场站、点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及镇、村建设规划。明确经营主体。确定砀山县梨都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为我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城市、城镇、镇镇、镇村公交经营主体,按照《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2019-2030)》及政府有关要求分步实施、分层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依法实施农班车和公交车的收购,给予原农班车经营者适当的补偿和奖励,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原农班车驾驶员,由梨都公交公司优先录用。
五、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责任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让社会各界了解实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目的意义,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明确责任分工。全县各涉及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管理职责。
解读人:县交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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