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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7-1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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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砀山县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砀政办〔20218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3



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49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1616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7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乡道路客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交通强国发展战略,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基本需求为目标,以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将统筹城乡道路客运协调发展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大工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政策引导和市场互动的组合作用,力争到2022年完成县、镇、村三级公交客运网络改造,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绿色、舒适的出行条件,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为满足城乡居民行有所乘的基本需求,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通过政策引导,建成城镇、镇镇、镇村协调发展的客运网络,逐步消除城乡客运二元化格局,逐步实现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根据我县实际,统筹制定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按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运营所必备的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分步实施。先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线路和区域进行试运营,在总结经验和改善道路条件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三)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成立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管理服务,为城乡客运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客运企业要根据政府制定的政策,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具体实施,积极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便民利民、市场主导。本着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为民、惠民、便民、利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城乡道路客运通达深度和覆盖水平,鼓励和支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实现干支线路合理布局、站点班次合理设置、车型运力合理配置、区间票价合理核定、服务标准合理制定,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运营既开得起来又跑得下去。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7月底前)。

成立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制定农村客运班线经营车辆收购方案、城区公交收购方案和运营方案,组织专业评估公司开展车辆残值评估,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812022年底)。

1.场站建设(202112月至202212月)。规划建设新、老城区公交场站,满足城乡公交充电、保停、维修等功能。建设公交客运东站(总站)、西站、南站、北站、高铁公交站、火车站首末站、经济开发区首末站,镇(园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村级服务点,满足公交车充电、停车,物流电商、管理人员办公、驾驶员就餐住宿等功能。各镇(园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属地内征地、土地平整、场站建设、沿线候车亭或站牌建设等工作。

2.农班车辆退出和驾驶员招聘(20217月底前)。制定《砀山县农村客运班线经营车辆退出奖补办法》,按照自愿退出、适当奖补的原则,将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收回。在公交开通运营前,分批次进行驾驶员招聘和培训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储备,确保安全有序运营。

3.启动公交试运营(202281日)。编制具体运营方案,按照直达+公交模式运营,即合理选择部分线路采取直达模式运营,镇镇之间及镇村之间采取公交模式运营,公交票价依据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城镇公交实行阶梯票价,镇镇和镇村公交实行定额收取。7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军人、学生等群体按政策减免。

(三)完善提高阶段。

1.公交线路优化。客运线路要边运营边优化,逐步建立网络科学、运营有序、服务优质、管理有效的城乡客运网络。

2.公交运营补贴(经费结算)。经营企业按照实际运营车辆标准台数,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申报国家新能源运营补助。县财政部门对公交企业因票价等因素造成的经营性亏损,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审计,按年度实际运营亏损给予补贴。

3.完善功能,提升服务。总结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及时完善,加快公交智能调度监控中心建设,完善城乡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功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管理,提升城乡公交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规划要求,将公共交通场站、点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及镇、村建设规划。

(二)明确经营主体。确定砀山县梨都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为我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城市、城镇、镇镇、镇村公交经营主体,按照《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2019-2030)》及政府有关要求分步实施、分层管理。

(三)建立退出机制。依法实施农班车和公交车的收购,给予原农班车经营者适当的补偿和奖励,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原农班车驾驶员,由梨都公交公司优先录用。

(四)确定运营模式。坚持公交公益性质,积极推行新能源车辆投放,结合现状客流分布及未来增长趋势合理确定车辆规模,推行公交无人售票制。

(五)完善公交运营管理。完善公交管理硬件建设,建设完成智能公共交通管理系统,提高运营调度、运营安全及行业监管水平,制定公交运营管理规范,强化公交运营安全快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责任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和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让社会各界了解实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目的意义,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三)严格督察考核。将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纳入2022年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加强效能督察,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确保有序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涉及面广,各镇(园区)、县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属地包保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应急运力,及时处置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保障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五)明确责任分工。全县各涉及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管理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整个过程中舆论引导工作,协调相关新闻媒体提前介入,接待相关媒体并做好相关解释说明。

县发改委:负责监督、调度项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困难,保障项目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中央、省、市、县各级交通事业发展资金用于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等,促进城乡公交公共事业发展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负责梨都公交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会同属地镇(园区)根据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确定运营线路走向、运力配置、站点设置;负责公交运营过程中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规划编制、场站选址、规划设计审核、协调以及场站用地组卷报批指导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公交场站以及各镇(园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农村饮用水主管网铺设保障工作。

县信访局:负责统筹和指导有关部门、各镇(园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县公安局:负责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

县司法局:负责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协议等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咨询答复和法律纠纷处理等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改革中涉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公交公司成立登记或变更等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综合监督,参与城乡公交车辆运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

各镇(园区):负责协助做好农班车辆收购,督促农班车经营者按时交车,做好信访维稳和场站用地征收、建设等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和后期运营电力服务保障等工作。

县建投公司:负责公交场站建设、费用筹集等工作。

梨都公交公司:负责公交一体化日常运营、管理、安全生产、资产保全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砀山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秦晓明  政府县长

   长:王立亚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新启  县政府副县长

许雷侠  县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

     员: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交运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振海  县财政局局长

薛同辉  县人社局局长

李超峰  县城管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李明和  县信访局局长

刘志清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何文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德凡  县文旅体局局长

毛传涛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行干  县审计局局长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徐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建投公司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镇(园区)要成立相应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负责本镇(园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实施。

一、办公室

 任:徐    县交运局局长

副主任:信晓号  县交运局副局长

 员: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建投公司、县公交公司等部门负责人

  责:主要负责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

二、宣传动员组

 长:臧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信晓号  县交运局副局长

 员:县网宣办、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

  责:主要负责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全面宣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三、维稳保障组

 长:王存珠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明和  县信访局局长

 员: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各镇(园区)负责人

  责:主要负责制定并落实信访维稳预案,做好信访接访,妥善化解和处置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理罢运、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等突发事件,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四、资金保障组

 长:赵振海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县建投公司总经理

 员:县财政局经建科、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股、县建投公司经营部、县公交公司负责人

  责:主要负责按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落实车辆收购、车辆购置、站场建设、营运补贴等保障资金。

五、农班车辆退出经营组

 长:徐    县交运局局长

副组长:信晓号  县交运局副局长

 员: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建投公司、县公交公司、各镇(园区)负责人

  责:主要负责制定收购方案,洽谈、协议签订等工作;负责退出农村客运车辆的接管、线路整合和城乡公交的有序运营。

六、规划建设组

 长: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副组长:信晓号  县交运局副局长

 员:县委宣传部、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县建投公司、县公交公司、各镇(园区)负责人

  责:主要负责城区客运场站、公交站牌(亭)、各镇(园区)交通综合服务站的规划、选址和建设等工作。

七、公交运营组

 长:徐    县交运局长

副组长:信晓号  县交运局副局长

 员:县交运局、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建投公司、县公交公司、各镇(园区)负责人

  责:主要负责长期指导城乡公交运营发展,做好监督、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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