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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6-2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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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直单位 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砀政办〔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县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减材”工作,形成了县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交运局等单位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已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和线上办理相关的申请材料,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涉及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的,要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并严格贯彻执行,降低企业制定性交易成本。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政务服务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挡,确保在依法、全面、正确履职的同时,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三、切实健全清理常态机制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信息共享工作等情况,及时精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附件:砀山县县直单位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共650项).pdf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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