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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峰解读:《砀山县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解读

文章来源: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6-2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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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峰解读:《砀山县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市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凡是实现共享的电子证照,免提交复印件,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资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市政府要求全市2019年11月底前,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政府于2020年3月18日公布市直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清单(共943项)。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需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征求意见稿。2019年10月29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砀政办明电〔2019〕26)号,要求各单位对纳入安徽政务服务网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八个一律取消”。我县共有县交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住建局等35家单位参与减证便民工作,其中23家单位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取消。经过各单位申报,司法局审核,并对照市级清单进行完善,形成了《砀山县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共650项)》。

二是征求意见。已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三是合法合规性审查。已经过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

(五)主要任务

 对各单位凡纳入安徽政务服务网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八个一律取消”(即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申请材料,本地对应的一律取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中已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并提出保留、取消意见,制定并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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