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帝庙镇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遏制重污染天气发生,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宿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砀山县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部署,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5年禁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镇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其中午收(5月23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实现零火点,推进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镇域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是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镇、村(社区)、村组三级联动机制,实施包保禁烧地块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奖惩。
1、严惩第一把火。省、市里认定全县第一把火的,所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镇村大会上进行公开检讨并由镇纪委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对相关负责人予以问责处理,由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予以免职、党政纪处分。
2、严肃追究继发火点有关责任。出现继发火点的,所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对所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党政纪处分。
3、严格绩效考核。镇将省生态环境厅认定的火点纳入对村(社区)目标绩效考核,出现火点扣除全部分值。
4、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午、秋禁烧期间,镇、村(社区)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期重要工作,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同时抓好午秋两季之外时段的秸秆、落叶、垃圾焚烧的管控。加大秸秆禁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现场检查、随时通报、及时处理。建立镇、村(社区)、村组三级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动员广大干部深入秸秆禁烧一线,全天候驻守、巡查、值班。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立看守点,实行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发现并及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重点禁烧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优化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整合宣传力量。充分利用手机终端、村村通广播、通讯报道等多种媒体资源,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辆等多种形式,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禁烧政策的宣传不留盲点和不留死角。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的及时予以通报、打击。
(五)加强秸秆离田和农机管理。
各村(社区)要强化秸秆收储离田,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严格采取限茬12厘米以下措施,确保留茬高度符合下茬农作物种植要求。对于边角、零散地块等存在焚烧隐患的地块,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离田集中存储等措施,消除焚烧秸秆隐患。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严格机收作业管理,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做好机械检修和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2025年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率100%,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此目标任务纳入秸秆禁烧考核内容。
(六)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
积极协调秸秆收储单位增加秸秆收储量,全力消化我镇的堆场暂存秸秆,并多渠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禁止将秸秆堆放在杆塔和高压线路下方等存在火灾隐患区域,避免因雷击、放电等因素引发秸秆火灾。加强秸秆堆场防火工作,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储存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当前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的,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要及时进行调整;加强监管,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垛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七)强化“三夏”“三秋”收种服务。
禁烧期间,镇、村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加强农机调度并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多措并举帮助农户收、播农作物,重点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
(八)加大镇级财政投入。
镇级加大对村级秸秆禁烧工作经费支持,由所在村统一调配使用。
(九)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禁烧措施,以村级为单位,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方案以重点地块为单元绘制禁烧责任地图,实行“挂图作战”,使工作落到实处。镇、村分别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镇配置11台旋耕机随时待命,村按每500亩设置一个检测点并配备灭火应急设备,每1000亩配备一台旋耕机和一台拖拉机(铁锹、扫把若干)。此外各村(社区)要根据情况组建多个应急小分队,落实灭火器具,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各村要对已收割地块,机耕形成“田字块”或“米字块”隔离带,刷集村、毛庄寨村、汤寺村要在与河南边缘地区设置条状隔离带,杜绝大面积焚烧现象发生。各村还要在每一地块进一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村干部要将应急预案牢记在心,以便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沉着冷静处置。通过监控看守点、禁烧员、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一旦出现火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及时灭火处置,并立即向镇领导和督查组报告,做好突发火灾的快速处置。
(十)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全面禁止焚烧枯枝落叶杂草、生活垃圾等行为,坚持做到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就近放入垃圾桶或垃圾池。积极引导群众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多途径、多层次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通过秸秆集中堆放、秸秆还田等方式,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科学利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度,镇禁烧办要做好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镇禁烧督查组、镇纪委、镇禁烧办、镇应急环保中心等要适时开展督查,严格效能问责,对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快速移交。
(二)落实主体责任。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切实履行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镇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历一线、现场指挥。建立“镇全面负责,村具体落实”的禁烧工作机制,压实镇应急环保中心禁烧工作职责、村(社区)的禁烧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禁烧措施,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