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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磊解读《砀山县“十四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7-0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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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 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医保 秘〔2022〕23号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 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宿政办秘〔2022〕6 号)和《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宿州市“ 十四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宿医保秘〔2022〕16号)要求,不断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我县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及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要求,推动全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现医保经办服务 “六统一”;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行风建设“好差评”制度,使广大参保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到2025年,在医保信息系统满足标准前提下,建成1个省级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3个省级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3个省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1个省级智慧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争创省级医保行风建设先进县,使医疗保障服务品牌示范效应初步显现,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上升。

三、工作举措

(一) 2022年度工作

1.启动县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

2.开展业务培训。

3.开展典型培育。

4.开展互学互建活动。

5.开展调研督导。

6.示范点申报。

7.行风建设先进县专项评价。

8.评价结果运用。

(二) 2023 年度及之后工作

1.评估总结。

2.开展示范点建设工作。

3.示范点推广工作。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2. 强化组织实施。

3. 积极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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