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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砀山县“十四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5-1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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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砀山县“十四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各中心:

为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医疗保障服务标准 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经研究,现将《砀山县“ 十四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砀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砀山县“十四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

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 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医保 秘〔2022〕23号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 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宿政办秘〔2022〕6 号)和《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宿州市“ 十四五”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宿医保秘〔2022〕16号)要求,不断完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推动我县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 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省委“ 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深化医保领域“ 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创先争优,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便民服务水平,打造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擦亮“暖心医保”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及省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要求,推动全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现医保经办服务 “六统一”;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行风建设“好差评”制度使广大参保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2025年,在医保信息系统满足标准前提下,建成1个省级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3个省级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3个省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1个省级智慧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争创省级医保行风建设先进县,使医疗保障服务品牌示范效应初步显现,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上升。

三、工作举措

(一) 2022年度工作

1.启动县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调整县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适时召开全县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启动会,部署全县示范工程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2022年4-5月

责任股室办公室

2.开展业务培训召开培训会,解读省市县医保局“十四五”行风建设暨医保服务示范点工程行动方案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要求、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宿州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等政策文件。

时间安排:2022年5-6月

责任股室办公室

3.开展典型培育。根据当前掌握的情况,分别选取一个服务窗口基层服务点医疗机构、智慧医保点,按照省市局示范点标准,进行重点指导,重点打造,然后再进行整体推进。

时间安排:2022年5-6月

责任股室职工医保中心、城乡居民中心

4.开展互学互建活动。依据年度指标分配情况,确定市级示范点建设计划(2022年度申报服务窗口示范点1个、基层服务示范点4个、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4个、智慧医保服务示范点1个)。通过组织互学互建活动,相互学习好做法,借鉴新思路,形成互学互助的良好氛围。

时间安排:2022年5-7月

责任股室职工医保中心、城乡居民中心

5.开展调研督导。通过走出去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形式,适时开展对行风建设以及示范点建设情况调研督导。

时间安排:2022年7-10月

责任股室办公室

6.示范点申报。开展市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申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议确定参评示范点(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基层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智慧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标准分别见附件2-5,后期标准随省局文件动态调整)。

时间安排:2022年10-12月中旬

责任股室职工医保中心、城乡居民中心

7.行风建设先进县专项评价。做好市医保局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准备(医疗保障行风建设专项评价标准依据当年度省局通知为准)。

时间安排:2022年10-12月中旬

责任股室各股室、各中心

8.评价结果运用。对于获得国家或省级、市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的,对该医疗机构在当年度考核中给以加分,并在基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对于获得国家或省级、市级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基层服务智慧医保服务示范点的,在当年度考核中,对该示范点给予一定奖励。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

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 2023 年度及之后工作

1.评估总结。根据省市局评选结果召开评估总结会议,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持续提升,为下一步建成示范点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经验。

时间安排:2023年2月

责任股室办公室、职工医保中心、城乡居民中心

2.开展示范点建设工作。对照上一年度示范工程活动开展情况,全县医保系统针对性地调整优化示范点建设,扩大示范点建 设范围,适时继续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互学互建活动、调研督导、市级示范点申报、行风建设先进县专项评价等工作。

时间安排:2023年3-12月中旬

责任股室办公室、职工医保中心、城乡居民中心

3.示范点推广工作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根据当年工作实际,按照2022年阶段工作模式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根据同时期国家局、省局、市局相关最新文件做动态调整,逐年扩大示范点范围,提高覆盖面。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 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切实加强组 织领导,及时调整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为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 示范工程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解决示范点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上下衔接和业务指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跟踪落实,确保示范点优化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 强化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各类各级示范点建设标准及要求,紧扣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保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做好对上衔接、横向统筹和对下指导,确保经费、场所、人员设备网络培训等各项保障及时到位。县医保局对申报成功的示范点加强“回头看”,确保始终保持示范形象,并适时组织对各类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抽检。

(三) 积极广泛宣传。要及时动态反馈各类各级示范点建设 进展情况,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广泛开展宣传,将宣传与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多渠道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完善改进医保公共服务,切实让参保人员知晓并享受政府的便民服务,推动建成具有特色的医保服务品牌,持续提升基层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

1.砀山县医疗保障局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2.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标准(试行)  

3.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标准(试行)

4.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标准(试行)

5.智慧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标准(试行)

6.省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申报表

 

 

 

 

 

 

 

 

 

 

 

 

 

 

 

 

 

 

 

 

附件1

 

砀山县医疗保障局行风建设暨

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为推进我县医疗保障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不断完 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健全行风建设专项评价长效机制,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将砀山县医疗保障局原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砀山县医疗保障局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刘    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陆殷龙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志彬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员:陈洪玲  办公室主任

            职工医保中心主任

        杜淑玲  城乡居民中心主任

        季玉英  待遇保障股股长

        赵彦磊  职工医保中心副主任

            基金监管中心

        郭雨蒙  医药服务管理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工医保中心张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同时设立综合协调组、窗口建设专项组、评价评估组三个组。

( 一 ) 综合协调组

 长:陆殷龙

副组长:陈洪玲 

  员:孙瑜、薛凌涛、高永刚、汪东领等  

负责谋划组织全系统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提出总 体工作安排意见;筹备召开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筹划组织 集中性活动;负责办公室文件传阅经费管理;负责与市医保局各科室及医保中心沟通协调;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搞好全系统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的宣传报道;负责编发和上报有关工作信息。

( 二 ) 窗口建设专项组

 长:王志彬  

副组长:张华 

 员:薛凌涛、李鑫桐、刘裕、于荣侠等 

负责全医保经办窗口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行动,制定 医疗保障经办窗口服务规范,全面落实全医疗保障经办窗 口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好差评”制度,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组织全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业务培训,开通服务热线,建立内控机制,推动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对经办服务窗口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明察暗访,并及时进行总结通报。

( 三 ) 评价评估组

 长:王志彬  

副组长:季玉英、赵彦磊

 员:郭雨蒙、张令元、欧丽军、李鑫桐等

负责对全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暨服务示范工程情况进行评价评估督查,全面了解并掌握全局行风建设开展情况;深入各经办机构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掌握第一手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发放资料及时更新资料、及时加强档案管理;对发现的行风问题和短板,协调有关单位和职能科室及时核实处理;通过定期、不定期,聘用第三方等形式,适时纳入民生工程考评,组织好季度评价评估和年度绩效考评,接受国家和省医保局各类评价评估,做好各项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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