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医保发〔2021〕20号)、《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40号)和《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公安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宿医保秘〔2021〕18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系统集成监管机制体制,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强化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县医保、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联合整治效果。医保部门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三)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提升监督检查能力。
(四)强化社会监督。
(五)严肃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