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定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学校的传播和流行,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做到学生肺结核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依据《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关于做好宿州市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开展新生结核病筛查,做好我县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
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结核菌主要通过呼吸系统传播。学校是一个特殊场所、人群密度大且对结核病普遍易感。学校时有出现肺结核病病例、学生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入学新生开展结核病筛查,可以尽早发现学生病例,防止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问: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方案起草过程如何?
答:2024年7月县卫健委起草《砀山县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方案(草案)》并多次征求各股室及县教育局、县医院、县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8月19日正式印发。
问: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1、筛查目的是做到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流行。
2、筛查对象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入学新生,筛查时间是9月底完成,筛查率达到90%以上。收费按《关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标准执行。
3、筛查方法是幼儿园、小学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园(入学)新生应当询问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寄宿制初中和高中的入学新生应当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新入职教职员工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和胸部影像学检查。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胸部X光片异常人员应进一步检查。
4、县教育局、卫健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县医院、县疾控中心、各筛查医疗机构等单位相互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筛查结果。
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成立筛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配备急救人员,急救药品、器械齐全,高质量完成筛查工作。
问:创新举措是什么?
答:提高思想认识、协同配合。县卫健委、县教育局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学校在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中的主体责任,提前谋划,并对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未按时完成结核病筛查工作的学校进行全县通报。
问:下一步工作是什么?
答:开展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宣传,对筛查发现的结核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要求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及时报告并规范治疗和修复学(课)管理。
解读人:县卫健委疾控股
咨询电话:0557-227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