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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商务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5-2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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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管理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 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 )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4 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止2024年底,全县已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点)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进销存台账及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二)成品油年度经营状况;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基础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企业在安全、消防、环保、质量、计量等方面情况

(五)贯彻落实治安反恐、应急处置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违反治安反恐、应急处置工作相关规定,违规销售散装汽油、为无牌“五车”提供加油服务。

三、检查时间和程序 

  企业申报即日起-5月25日。中石化、中石油、高速石化在GIS系统填报信息、打印年检表,并将年检材料提交县商务局;社会加油站(点)将年检材料提交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将相关信息录入GIS系统。 逾期不报送的,不再予以补审。

四、年检材料

1.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基础设施情况,相关证照情况,2024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以及协助加油站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配合情况的说明);

2.《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报告、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

6.2024年度购油增值税发票(加油站每月不少于1张、加油点每季度不少于2张);

7.加油站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油气回收检测报告;

8.2024年全年加油站站点购销台帐及记录成品油来源和销售去向的凭证材料。其中,购销台帐应规范建立、逐日登记,按月造册,台帐应包括如下信息:分油品标号的当日进货量(附各批次进货单号、进货来源、检测报告)、当日销量(不从加油机销售的,需备注销售去向、数量、单价及原因)和当日存量。

9.停歇业的企业应提交《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申请表》;

10.加油站全景照片,照片标注加油站名称和拍照日期(罩棚标注的企业名称应与经营资格证书相符);

11.其他(因在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通依法查处的,需提交有关说明、整改措施及执法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等材料)。

特别注意提交年审的材料及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伪造、弄虚作假,所有复印件必须保证字迹清楚。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成品油年检,组织开展加油站(点)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检查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制度、油品购销台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帐等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

(二)年检期间,原则上不办理证书变更等事宜。申请注销的企业,经县商务局初审后具文上报。对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的加油站点,经公示上报市商务局依法依规吊销或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联系电话:0557-8095155   县政府一楼129办公室

 

附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砀山县商务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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