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加强劳动教育的新要求,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明确了劳动教育性质和基本理念、劳动教育目标和内容、劳动教育途径、关键环节和评价、学校劳动教育的规划与实施、劳动教育条件保障与专业支持。
劳动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内容要求,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发挥社会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要扩充劳动教育资源、确保学生劳动教育安全、加强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劳动教育经费投入、开展劳动教育研究,要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领导。
二、文件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2、《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健全完善劳动教育课程管理和劳动教育措施保障,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综合实践、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育人功能,把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通过实施劳动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亲历劳动体验中逐步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劳动技能。通过开展劳动教育逐步培养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的劳动情感。
(二)工作措施
1.统筹课程设置。2.开展校内劳动实践教育。3.开展家庭劳动实践教育。4.拓展校外劳动实践教育。5.注重学科融合。6.校内外一体化推进。
(三)保障机制
1.加强统筹协调。2.加强督导检查。
解读人:教育局基教股负责人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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