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 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预〔2020〕21号
县直各预算部门、各镇园区财政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20]1号)及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收定支”,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受经济下行压力和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加大,进一步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须的项目支出,节省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具体范围
一般性支出是相对重点支出、刚性支出而言的。地方重点支出、刚性支出包括:一是“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二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所需的支出,包括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支出;三是地方政府债券付息相关支出;四是国家统一规定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的民生支出,包括教育科技、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方面国家规定标准的支出;五是国家有关政策已明确必须由政府承担的据实结算支出。
三、压减支出范围和幅度
1.单位范围:县镇两级行政、参公和事业单位。
2.资金范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一般性支出(不含上级资金)。
3.压减幅度和内容:定额公用经费,按5%的比例压减,具体包括:综合定额经费和公务用车及运行经费,由预算股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统一测算压减金额。各部门项目支出中用于一般性支出的压减5%以上,具体项目压减比例和金额由财政部门会商各部门确定。
四、压减资金使用安排
压减的资金由县财政报县人大依法调整预算,优先用于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支出。
五、相关要求
1.各预算部门对照上述范围,认真梳理本单位的重点支出和刚性支出项目,并将相关佐证资料报财政局审核,在此基础上确定纳入压减范围的一般性支出。对于依据不充足的项目,视为一般性支出纳入压减范围,逾期未报的,视同一般性支出纳入压减范围。
2.各预算部门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后,原则上本级财政不再增加或调整各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同时,要严格按照压减后的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不得自行调整其他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性支出。
3.各预算部门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2020年压减一般性支出汇总表及相关佐证资料报财政局预算股。在完成压减一般性支出前,部门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审批资金使用计划。
附件:2020年压减一般性支出汇总表
砀山县财政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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