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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涉企服务(企业诉求“挂号”)窗口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2-0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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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涉企 服务(企业诉求“挂号”)窗口 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

现将《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涉企服务(企业诉求“挂号”)窗口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砀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4年1129

 

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涉企服务

(企业诉求“挂号”)窗口

工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砀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涉企服务(企业诉求“挂号”)窗口规范管理,推动线下窗口高效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总体要求

立足企业和群众视角,持续深化“一制度两窗口”,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服务(企业诉求“挂号”)窗口(以下简称“挂号”窗口),落实落细企业诉求“挂号制”,做到企业诉求线下“一口”收办和全流程闭环管理,深入推进“企呼政应、接诉即办”,高效办成企业诉求“一件事”。

二、规范服务

(一)窗口设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设置“挂号”窗口,摆放窗口告示牌,公布窗口具体服务信息、联系方式和办理流程图。

(二)服务范围。“挂号”窗口受理范围为非政务服务事项的企业诉求;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诉求在相关窗口按程序办理。

(三)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人员配备。由县直部门窗口首席代表作为“挂号”窗口协调员轮流坐班。

(五)亲切服务。窗口协调员要践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理念,做到热情周到、亲切服务、高效办事。

三、运行机制

(一)一口收办。以“不回避、不筛选、不阻拦”为原则,“挂号”窗口常态化收办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事项,建立台账管理,做到企业诉求线下“一口”收办。“挂号”窗口能当场解决的,当场办理解决。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引导致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按程序办理。

(二)平台分办。“挂号”窗口不能当场解决的,立即在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企业诉求“挂号制”总平台上登记。由相应平台根据有关规定分办至相关单位办理。

(三)首问负责。根据企业诉求做好跟踪协调工作,做到首问负责、协调跟进、闭环管理。

(四)限时办理。按照业务办理运行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制,督促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企业诉求。

(五)例外处理。须通过信访、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事项,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公序良俗的事项,做好台账登记,提供解释引导服务。

四、大厅管理员职责

1.大厅管理员是“挂号”窗口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首问负责制,要做好企业诉求登记、答复、引导、办理或转办、反馈等工作,做到企业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大厅管理员严格执行大厅管理制度,扎实做好窗口服务。

3.大厅管理员对企业诉求“一口”收办,能当场解决的,现场协调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解释服务,通过相应平台登记办理。

4.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比较复杂的企业诉求,窗口协调员做到首问负责,及时向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反馈企业诉求,并全流程跟踪协调、限时办结。

5.做好台账登记及“挂号”窗口其他现场协调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涉企服务(企业诉求“挂号”)窗口运行保障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窗口协调员严格遵守大厅各项管理规定和有关工作纪律,全面落实涉企服务(企业诉求“挂号”)窗口有关规定要求。

(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定期对涉企服务(企业诉求“挂号”) 窗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分析企业诉求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

(三)涉企服务(企业诉求“挂号”)窗口如有不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以不了解情况、不熟悉业务及其他任何借口,敷衍、怠慢和拒绝服务企业等情形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按要求进行督办。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本工作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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