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有效落实《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与意义
今年以来,我县部分地区遭遇了较为严重的风雹等自然灾害,对部分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开展2025-2026年度冬春救助,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聚焦今冬明春关键时期,旨在系统性、规范化地解决受灾群众面临的基本生活困难,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核心要求与关键环节
《通知》对冬春救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核心在于“精准、高效、规范、温暖”。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需重点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 明确责任主体与工作导向:各镇(园区)是组织实施本地冬春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强化政治担当,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完成。工作导向是“应救尽救”,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 规范对象识别与需求确认:救助对象的确定必须严格遵循“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既定程序,确保公平公正。重点关注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特别是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各镇(园区)需扎实做好摸底排查,精准统计上报救助需求,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3. 统筹救助资源与方式:采取资金救助与物资救助相结合的模式。资金救助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确保便捷透明;物资救助需严格规范采购与发放流程。鼓励各镇(园区)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体现分类施策、重点倾斜。
4. 严格时限管理与资金监管:各镇(园区)须按《通知》要求上报资金需求。资金下达后,必须加强调度,确保在春节前发放到位。同时,强化全过程监管,通过多种方式检查核查,严防资金滞留、挪用,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 注重政策衔接与宣传引导:加强冬春救助与低保、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救助合力。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救灾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流程概述
1. 前期准备与培训:组织业务培训,熟悉政策法规及操作系统。
2. 摸底申报与审核:受灾群众申请,村级评议公示并线上填报,镇级审核,县级核定。
3. 资金物资申请与分配:镇(园区)上报资金需求,县级汇总申请上级资金并组织分配。
4. 款物发放与公示:按照核定名单和标准,规范发放救助款物,并进行发放情况公示。
5. 监督检查与总结:县级部门加强过程监督和效果检查;各镇(园区)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明确各镇(园区)主体责任,要求周密部署,细化方案。
2.制度保障:严格依照国家及省级相关工作规范、规程执行,确保操作规范。
3.监督保障: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社会公开、信息核验等监督机制。
4.技术保障: 运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提升工作精准度和效率。
五、预期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通知》各项要求,预期实现以下目标: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救助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安全规范;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六、政策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砀山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调配股
联系方式:0557-809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