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局文件精神,针对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设备不能满足加工量需要、环境卫生较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责任心缺乏,食品原料购进查验把关不严,加工操作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学校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控学校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落实省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文件精神
(三)主要任务
第一阶段:学校自查(学校开学一周内)。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并做好自查记录工作。
第二阶段 :联合检查(3月1日--3月14日)。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供餐食堂、学生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监督检查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四)创新举措
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校长(园长)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