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砀山县被评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办函[2021]71号)要求,砀山县作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复审。目前,砀山县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等要求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支持、鼓励社会监督,
现将自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9日至22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 0557-2279516 ( 砀山县食安办)
电子邮箱: 965912594@qq. Com
通讯地址:砀山县政务新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砀
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
邮编: 235300
砀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