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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情况公示

编辑:数据局 文章来源: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1-0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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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砀山县被评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办函[2021]71号)要求,砀山县作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复审。目前,砀山县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标准(2021版)》等要求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支持、鼓励社会监督,

现将自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9日至22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 0557-2279516 ( 砀山县食安办)

电子邮箱: 965912594@qq. Com

通讯地址:砀山县政务新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砀

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

邮编: 235300

附件:砀山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报告.docx

 

砀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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