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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民政局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共道路名称的公告

征集时间:2019-12-20 00:00 截止日期:2020-03-31 00:00 浏览量: 征集状态: 已结束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名文化建设,传承优秀地名文化,提升城市品位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名环境,提升地名工作公众参与度,建立具有砀山特色的道路地名备选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公共道路名称,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城区范围内已建好尚未命名的公共道路名称(见附件1)。

(二)城区范围内的市政公共道路名称(不含住宅区、厂区、风景区、学校等内部道路),建立道路地名备选库。(见附件2)

二、名称要求

(一)名称由“专名+通名”组成(如“芒砀路”,专名为“芒砀”,通名为“路”)。

(二)专名分为历史、地理、文化、社会、艺术、民俗、景观、现代等八个方面,通名分为“大道”、“路”、“街”、“巷”等。

(三)突出砀山特色、区域特点,名字优美,内涵丰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反映自然环境、社会经济、风土人情、功能特点等。

(四)用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外国文字、标点符号等,避免使用生僻字。

(五)不与城区已有道路名称重名,避免同音谐音,好找易记,方便管理,一般五个字以内。

(六)不使用外国地名、人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

(七)不使用企事业单位名称以及产品商标名称。

(八)遵循国家、省、市地名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道路(街巷)命名的原则。

(九)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3月31日。

四、征集方式

参与者每人提出已建好道路名称,填写《砀山县城区部分道路名称征集表》(附件1),并提出30个(含)以内的道路名称储备,填写《砀山县道路名称备选库征集表》(附件2),包括征集名称及名称含义等(不填写名称含义的,视为无效)。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戳及发送时间为准)报送至砀山县民政局区划地名办。

地址:砀山县芒砀南路县民政局地名办

电子邮箱:657993329@qq.com

五、其他事项

征集时间结束后,县民政局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道路名称进行评审,并将通过审核的道路名称纳入全县道路名称备选库,在砀山县民政公众网上进行公布,对名称入选者赠送精美砀山地图一份。今后我县尚未正式命名的市政公共道路的申请名称将优先在备选库中提取使用。

附件1:道路名称征集附件1.docx

附件2:道路名称征集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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