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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编辑:市场监管局 文章来源: 市场监管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12-2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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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走亲访友、外出旅行时享受美食必不可少,为保障全县人民能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安全快乐的节日,我局结合节日期间餐饮食品消费特点,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开心过节的同时,一定要注意餐饮食品安全。

    一、首选证照齐全餐饮单位就餐

在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尽量选择量化分级管理级别高(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公示栏中标示“笑脸”)的餐饮单位用餐。在订购“年夜饭”等家庭宴席时,最好亲自到餐馆酒店预定,对餐馆酒店的证照情况、卫生条件、餐饮具清洗消毒及食品安全等级作一个直观的了解,选择证照齐全、安全卫生的饭店就餐。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二、食品采购要细看

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卖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内容;对因临近保质期而进行促销的食品,应根据自身需求,确保在质保期内食用完毕,避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给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消费凭证。

   三、家庭聚餐要细心

节日期间家庭烹饪食物较多,对剩饭剩菜要冷藏储存,对冷藏及室温条件存放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在食用前要彻底翻热;食用整鸡、虾、海虾仁等要烧熟煮透;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 不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等)。尽量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

要正确烹调,确保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70°C以上;加工生家禽、水产品、动物内脏等过程中,要防止工具、用具等交叉污染。

    四、网络订餐需谨慎

消费者在订餐前要认真查看供餐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情况,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了解供餐单位的相关信息,如经营范围、地址和联系方式等。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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