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已归档)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

砀山县艺可美容店

编辑:张爱丽 文章来源: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4-14 15:21
字体大小:【    】

公共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     

砀卫公字2022039

申请许可事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申请人(单位):砀山县艺可美容店

地址 :砀山县砀城镇奥园广场22107

 

负责人 孙亚坤

许可项目:美容

经审查认定,你(单位)于2022 41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已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决定,准予该项行政许可。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4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