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民生政策

砀山县老有所学行动实施方案

编辑:戚康娣 文章来源: 砀山县教育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2-22 11:28
字体大小:【    】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县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人数达到6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5.2万人左右,线上0.8万人左右),经常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5%以上。即由2021年的4万人左右(其中线下3.5万人左右、线上0.5万人左右),除补齐短板外,从2022年起每年新增学习人数0.35万人左右(每年增加约3%,其中,新增线下学习0.25万人左右,新增线上学习0.1万人左右),至2025年底达到6万人左右,努力实现县、镇、村三级老年教育体系和服务网络全覆盖。

二、重点工作

按照“四个一批”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县老年大学和镇(园区)、村(社区)老年学校(学习点)建设,着力扩容增量。

(一)改建一批

整合盘活现有办公用房、中职学校、中小学校舍、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活动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各类设施资源,改造建设成为老年学校办学场所,重点面向城镇社区,改建一批群众身边的老年学校(学习点)。

(二)扩容一批

将现有的县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通过新建、改扩建建成综合性的老年大学;将镇(园区)、村(社区)老年学校,扩大办学场所,挖掘办学潜力,扩充办学容量。

(三)新设一批

2022年底前,所有中职学校都要积极利用现有设施资源举办老年大学,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四)网办一批

发挥智慧赋能作用,建好网上学习阵地。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县老年大学远程教育资源优势,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

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发改、卫健、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将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承担老年教育事业统筹管理职能,各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共同推进我县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统筹构建老年教育办学体系

完善“县老年大学-镇(园区)老年学校-村(社区)老年教育学习中心”老年教育三级办学体系。加强县级老年大学建设,指导和引领全县老年教育的发展。到2023年,全县至少建成一所高水平的老年大学,发挥引领、指导、服务作用;各镇(园区)至少举办一所老年学校,作为本镇(园区)老年教育的主要场所;各村(社区)至少有一个老年教育学习中心,满足老年人就近便利的学习需求。创建省级、市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创建示范性镇(园区)老年教育学校和村(社区)级老年教育学习中心。

(三)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1.支持县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砀山老年开放大学”(或“网上老年大学”),并迁入职业教育园区,充分依托园区职业院校教育资源,构建老年教育办学体系。

2.大力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不断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有效整合乡村教育文化资源,以村民喜爱的形式开展适应农村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村散居、独居老人的教育服务。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对口支援,使优质老年教育资源向基层社区、农村延伸。

3.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探索学校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举办老年教育(学校)的模式。推动职业院校和老年教育机构共同参与老年教育课程开发,面向老年人提供课程资源。特别是开设有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社会工作、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的职业院校,应结合学校特色开发老年教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积极提供支持服务,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教师在老年大学任教可计算教学工作量。

4.部门、行业企业等举办的老年大学要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县老年大学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在办学模式示范、教学业务指导、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对区域内老年教育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将老年大学集聚的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辐射。

5.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根据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南和需求实际,引进、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设一批体现安徽和长三角区域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四)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1.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积极扶持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及老年教育点。

2.促进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等相关产业联动。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产业价值,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推动投资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扶持社会力量利用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发展养教结合产业,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结合的创新型老年教育办学模式,打造试点。

3.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依托文艺团队、体育学校、体育协会、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老年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文化馆(站)、图书馆、体育场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室)等场地资源,就近开展老年教育活动。鼓励、支持为镇(园区)、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引导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适合老年人阅读的设备。

4.组建区域内老年教育联盟(集团)。

(五)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

1.积极开展老年人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推广才艺展示、参观游学、志愿服务等老年教育活动。推动老年社会团体与中小学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作用。

2.积极推动老年职业教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老年职业教育新模式,打造老年人才“蓄水池”,加强与“银发浪潮”相适应的老年职业教育,增强低龄老年人的就业和再就业本领。瞄准老年职业教育重点领域,布局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完善老年人智能技术教育基础设施,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3.积极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依托砀山广播电视大学成立“砀山老年开放大学”,并将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向农村辐射。加强老年智能教育,广泛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挖掘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4.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和“宿杭”对接开展老年教育交流工作,借鉴并引入先进经验和做法,丰富我县老年教育资源。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作用。将老年教育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健全老年教育督导督政机制,对各镇(园区)开展督导督政,强化老年教育责任落实。各镇(园区)要制定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研究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改、科技、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文化旅游体育、卫健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教育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老年教育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老年教育管理制度,将政府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建立老年教育学校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对改扩建的公办县、镇(园区)、村(社区)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相应的建设补助(标准为:20万元、10万元、3万元)。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

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闲置国有资产、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鼓励在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老年学习场所(学校或学习点),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方式开展老年教育活动。

(五)充实师资力量

强化老年学校师资保障,结合实际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专兼职教师为主体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相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托长三角区域高校、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师资培训。建立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允许高校艺体医学类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鼓励增设公益性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