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砀山县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困难老年人生活条件为出发点,多举措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建设。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出台《砀山县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相关标准,强化日常监督,满足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需求,增强为老服务能力。第一批改革试点10所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已全面建成,并陆续开展文化娱乐、免费体检、敬老爱老宣传等活动,相继开展活动30余次。第二批改革试点12个农村幸福院已完成选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建设。
优化农村老年助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调整已有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聚焦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拓展提升已建老年食堂(助餐点)的服务质量,打造集老年助餐、老有所学为一体的“幸福小院”,为老年人提供助餐、休闲娱乐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寡老人纳入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范围,优先安排低保中失能孤寡老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对居家孤寡老人提供探视走访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重点为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人,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等,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化。
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行动。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广泛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推广互助养老新模式。全县所有农村特殊困难老人已与村干部及党员建立了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并定期开展日常探视、巡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