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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多举措创建“美丽庭院”建设美丽乡村

编辑:戚康娣 文章来源: 砀山县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1-2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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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近年来,砀山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特别是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家家参与、人人动手,有效解决农村环境整治中垃圾清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多方面棘手问题,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群众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一是制定标准,明确目标任务。围绕创建“美丽庭院”为中心目标,县美丽办与县妇联、县环境整治办联合进行调研,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推出“庭院设计布局美、杂物摆放整齐美、环境卫生清洁美、植树栽花绿化美、绿色发展和谐美”五个方面的标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省级中心村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确定每个中心村不低于1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的目标,明确镇(园区)、村干部职责,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共同参与,营造创建热潮。各镇(园区)党委、政府牵头创建工作,各村书记为主要负责人,镇、村妇联干部为创建主力军,村级干部每人负责3-5户,手把手指导,面对面交流美丽庭院创建技巧和经验。妇女同志是“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主力军,各村每月进行一次评选,通过奖励、宣传等手段,激发群众参与活动的内生动力,形成“打扫自家庭院,共同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创建氛围。

三是落实要求,推动活动提升。创建活动面向中心村所有家庭全面开展,农户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各中心村活动覆盖率达到100%。按照全方位提升的原则,村民将自家的柴草、杂物、家具用具等自行进行清理,村里组织人员对村内坑塘、房前屋后等进行深层次清洁,集中建设小花园、小菜园,中心村整体环境水平再次提升。建立奖励、评比、卫生长效保洁机制,保持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将“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作为中心村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的内容,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通过一年的“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各中心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2019年度6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活动覆盖率100%,近200户家庭达到验收标准并发放标识牌,“美丽庭院”创建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线,群众的文明程度、生活品质、满意度和幸福感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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