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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品牌提升项目阶段性工作成果验收拨款公示

编辑:刘煦 文章来源: 砀山商务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3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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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砀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采购协议》等文件要求,验收小组严格按照相关验收程序对品牌提升项目阶段性工作成果验收合格。经砀山县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合同约定,向中标单位拨付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品牌提升项目阶段性工作成果对应合同金额的40%即11.76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商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155、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30、审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79。

 

砀山县商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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