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2019〕5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砀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采购协议》等文件要求,验收小组严格按照相关验收程序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阶段性工作重庆、西安跨境电商考察对接活动验收合格。经砀山县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合同约定,向中标单位拨付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阶段性工作烟台游学培训、义乌跨境电商考察对接活动对应合同金额的20%即23.66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商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155、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30、审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79。
砀山县商务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