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2019〕5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砀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品牌提升项目服务采购协议》等文件要求。经砀山县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单位拨付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首付款所对应项目资金88200元,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