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砀政秘〔2020〕28号)等文件要求,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工作,决定对我县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公共品牌推广验收。验收小组查看活动开展资料,实地走访参展企业核实活动开展情况,认为公共品牌孵化工作符合要求,验收合格。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向中标单位拨付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公共品牌孵化所对应项目资金287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至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商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155、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30、审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79。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