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 〔2019〕5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砀政秘〔2020〕28号)等文件要求,经验收小组严格按照相关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决定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单位拨付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村电商人才孵化所对应项目资金 84942元、电商出口数据运维费108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商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155、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30、审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79。
砀山县商务局
2021 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