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精神和要求,结合《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砀政秘〔2020〕28号)和《砀山县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合同》等要求,经验收小组严格按照相关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决定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单位拨付2019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所对应项目金额198万元的80%,即人民币158.4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商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155、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30、审计部门监督电话:0557-8095379。
砀山县商务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