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方式”问题,砀山县医保中心答复如下:<br/> 诉求人为铁路中学男老师,正常缴纳五险。根据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完善生育保险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医保字[2013]2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第二项之规定生育津贴,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只有正常参保的女职工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砀山县医保中心结算股,电话:0557-359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