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提档补缴有关事宜”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已联系诉求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最高档次为6000元,可以一次性完成已缴费年度提档补缴,也可以分阶段补缴,但必须在省居保业务系统提档补缴模块关闭之前补缴完成。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可以办理提档补缴,暂未接到上级部门停止办理补缴的文件。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需要本人或家人到您户籍所在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或县居保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工作人员在系统中为您增加提档补缴的金额数,如果本人在外地,也可在工作日直接拨打我们的服务电话0557-2250029,让工作人员为您办理提档补缴手续。您所提出能不能只补缴过去10年,自愿可以只补缴过去的10年,后续的5年按年正常缴费即可。 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或者已领取养老金人员还未将个人账户的金额领取完,可一次性将个人账户剩余的金额退还给参保人员的继承人或受益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