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返乡创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1.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人员,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2.根据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返乡创业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奖励。对返乡创业企业设立就业扶贫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2000—3000元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
3.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4.享受免费创业培训、技能培训,以及免费职业介绍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