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普及率和群众参与度
今年以来,利用 3·15、国际水日、中国水周、安徽水月等重大节日,设展台、进社区、走企业、入校园开展河长制与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在各类媒体、网站发表相关动态,并利用砀山电台《百姓热线》栏目,多次开展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9场次,共出动宣传车辆22辆次、人员60余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加大水域岸线保护力度
1、严格开展河湖问题督查整改工作
一是1-8月份,省、市河长办多次对我县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暗访督查,下达问题整改交办单5批次10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8个,剩余两个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措施及时限整改当中。二是县河长办大力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暗访督查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共巡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33处,下达问题整改交办单6批次,多为妨碍行洪、拦河渔网、堤坡种植、河道垃圾等问题。三是对河湖“四乱”问题多发区域、秸秆禁烧和夏收等重要时间节点及影响度汛等问题,多次印发《提醒函》,督促责任单位进行重点整治。
2、重点牵头实施清河行动
根据《市河长办 市水领办关于开展2024年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开展“清河行动”,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人员22226人次,水草打捞船229艘次,挖掘机274台次,清理河道约572.12公里,打捞水草约4998立方,垃圾约1575立方,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6起,各镇、有关单位发布新闻宣传16条,真正做到河清水畅,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
3、稳步推进幸福河湖创建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创建省级示范河湖的工作要求,我县2024年顺堤河市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创建方案编制已完成,现幸福河湖建设进入方案实施阶段。
4、重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
一是县河长办对水利部清四乱系统中遥感图斑疑似的51个图斑问题进行复核工作,目前还剩3处图斑未完成复核,已纳入分类整治方案,年底前全部完成复核任务。二是按照市环委办《关于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上报问题7处,已结合我县清理水草专项行动,全部清理整改。三是印发宣传册、宣传标语进社区、进校园,对重点水域配备救生圈、救生绳、竹竿等救生工具,并对各镇(园区)及成员单位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切实保障防溺水工作有效推进。
5、细化完善基础工作,探索推进水域岸线管控新模式
一是对28处县级河长公示牌全部进行更新,并指导镇(园区)做好镇级河长公示牌的更新维护工作。二是按照要求对系统内的数据进行复核,更新各级河长的调整及村级河长信息的录入。三是与林业发展中心联合探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工作机制。
(三)强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作有序开展
1、严格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
县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已及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今年以来年,我县完成6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审批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6个,做到应批尽批。并对系统内水保方案、监督检查、验收核查、补偿费缴纳情况等信息,开展自行排查核对,对自查发现的项目系统缺项进行整改、补充、完善。
2、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工作
一是今年以来,我县共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212417.04元。二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补偿费降费政策,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 [2023] 276 号)文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降费政策的规定,截至目前共降费60921.2元。三是完善水土保持补偿费管理台账,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将水土保持工作经费、宣传经费、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费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大部、省遥感图斑任务的整改销号推进力度
按照部、省两级水土保持卫星遥感违规图斑整改任务,我县高位推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销号。目前已开展省级第一批2个遥感图斑的整改工作,已完成前期图斑复核、认定、下达整改通知工作。
4、规范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根据水土保持考核工作要求,我县开展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内的140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梳理,规范完善系统填报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并开展在建项目跟踪检查全覆盖,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生产建设项目及时印发检查意见,限期整改完成。对未按规定开展验收报备的建设项目下发限时整改通知,并加大整改督查力度,验收率得到大幅度提升。1-8月份,共完成生产建设项目验收17家。
5、组织开展水保方案自查工作
2024年开展县级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质量抽查,截至目前对抽查存在问题的2家项目,按要求对建设单位印发检查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完成,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
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难度较大,特别是由政府单位建设的项目因财政紧张等原因,无法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个别历史遗留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追缴、监测、验收等工作难以完成追溯、整改。
(二)责任意识有待提升
虽然河长制成员单位、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已成立并实施,但各成员单位间的协同作战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提升,各级河长巡河护河主观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三)水域岸线管控能力有待加强
由于我县河道穿镇、村段较多,河湖“四乱”问题时有发生,各镇(园区)、成员单位、各级河长履行巡河护河责任有待加强,对河湖四乱问题的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四)水污染治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生活污水、沿河企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等影响水体质量的现象仍未杜绝,国、省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形式依然严峻。
(五)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需要提高
目前水政监察队伍已撤销,执法权限已移交乡镇,针对涉水案件、水土保持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行政处罚手段、能力及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参与意识,增强责任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提升群众知晓率,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细化工作流程,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
一是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审批、监督检查、验收、系统填报等项目的工作内容;二是加大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
(三)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水环境质量
推深做实河长制,压实成员单位及各级河长责任,切实履行巡河护河职责,提升水域岸线管控力度,保障水生态、水环境、水质量稳步提升。
(四)优化创新,打造水生态环境稳步提升
着力推进“河长制+水土保持”工作机制,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工作,谋划新思路、创新新方法,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打造人水和谐共生的社会环境。
河长制与水土保持股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