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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河(湖)长+检察长”筑牢绿水青山屏障

文章来源: 中安在线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8-2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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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涉南四湖水系复新河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在“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评选中被评为优秀案例。此次公益诉讼案件系砀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首次利用“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辖区内涉河问题开展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联防联控保护河湖管护空间、积极推动主体监管职责、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4月8日,安徽省高检院对南四湖生态环境受损一事立案调查,并成立南四湖专案组,下发砀山县复新河生态环境受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随后,砀山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河长办、环保、水利、自然资源规划等职能部门及属地镇政府,针对复新河水质较差,面源性污染、河道部分变窄等问题,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实时影像、快速检测等高科技手段,摸排复新河河水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条,立案16件,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了河流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探索‘河(湖)长+’工作机制,推动‘湖泊革命’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更好地推动砀山县河流治理工作,让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砀山县河长办负责人表示。(崔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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