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回复各类文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践,参照省政务公开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回复文书模板,制定了我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回复文书模板,请各单位参考使用。
附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回复文书模板
砀山县政务公开办
2019年8月9日
附件: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文书模板
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主动公开的答复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您(贵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我单位已主动公开,请……(具体答复内容,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二、同意向申请人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答复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函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现……提供给您(贵单位)。
如对本答复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函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三、作区分处理,向申请人提供部分政府信息的答复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函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现将经过区分处理的……提供给您(贵单位);删去(或遮盖)部分属于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如对本答复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函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四、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答复
(一)申请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三十六条“(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标注国家秘密,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我单位对您(贵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二)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三十六条“(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作出相关说明),我单位对您(贵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三)申请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第三十二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第三十六条“(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XXX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公开后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经书面征求XXX意见,XXX不同意公开该政府信息;并经审查,该政府信息不公开不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我单位对您(贵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四)申请内容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六条“(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我单位内部事务信息,我单位对您(贵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五)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事项属于……(如党务信息,需汇总、分析、加工的信息等),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六)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事项属于……(如信访、投诉、举报等),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建议您(贵单位)通过……(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的方式依法提出。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不动产登记信息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动产登记资料,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您(贵单位)所需要的信息。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2. 其他情形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公开权限,《XXXXXX》(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请您(贵单位)按照其规定获取您(贵单位)所需要的信息。(如查询档案、地质资料、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信息等)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五、申请的信息不存在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经查,我单位不存在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我单位既未制作也未获取该信息,或者说明我单位无相关职责)。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您(贵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我单位公开职责,……(说明我单位既非该信息的制作机关也非保存机关,或者说明我单位无相关职责),请您(贵单位)……(告知申请人向其他行政机关申请,以及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七、重复申请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您(贵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我单位已于20XX年XX月XX日进行答复,不予重复处理。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八、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要补正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于根据您(贵单位)的描述无法确认(或查询到)您(贵单位)所需要的信息,请您(贵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列出补正内容)。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九、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您(贵单位)要求我单位提供的XXXX为公开出版物,请您(贵单位)……(告知获取途径)。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十、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一)请申请人说明理由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您(贵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超过合理范围,请您(贵单位)说明理由。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说明理由所需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二)申请理由不合理的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现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您(贵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理由不合理,……(指出不合理之处),我单位不予处理。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十一、申请要件不符合规定,通知申请人补正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请您(贵单位)在收到本通知10个工作日内补正以下内容:
……………………
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十二、延期答复通知书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通知书
同志(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由于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延期理由),不能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经我单位有关负责人同意,对您(贵单位)的信息公开申请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十三、征求第三方意见
(一)致第三方函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函
(第三方):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我单位认为需征求您(贵单位)的意见,请您(贵单位)将是否同意公开该信息的意见理由,自收到本征求意见函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单位。如逾期不回复,我单位将视为您(贵单位)同意公开该信息。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
年 月 日
(二)告知申请人需征求第三方意见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申请人):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由于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可能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公开后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答复期限内。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三)告知第三方公开涉及其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第三方):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不同意公开(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回复。我单位经认真研究,认为不公开该信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第三十二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的规定,我单位决定向(申请人)公开该信息。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十四、当面信息公开申请签收单、回执
NO.〔20XX〕XXX 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单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您(贵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内容见申请表(附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您(贵单位)的申请我单位将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规定时限内。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回执
:
本人于 年 月 日收到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单,答复时限及延期和征求第三方意见等情况已知悉。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