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宣传活动的重点,扎实开展“八进”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50余场。二是统筹做好依法治县工作,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印发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治县工作。三是组织召开专题述法评议会,现场评议20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工作,针对重点执法单位二级机构组织延伸述法工作,各镇(园区)、县直部门及重点单位二级机构共计述法190余人。
(二)聚焦精准发力,创优营商环境
一是出台《砀山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砀山县“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访企入村专题行动优化提升方案》,创新实施“企情日记”“企业家接待日”等举措,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二是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梳理发现并解决公共政策兑现及政府履约践诺问题30个,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应用“安徽省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履约监管应用系统”,实现合同履约全过程监管。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推行“证前指导”“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化区域协作,梳理47项通办事项,提升跨区域服务能力。
(三)完善决策机制,提升治理水平
一是完成法治领域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砀山县人民政府总法律顾问制度(试行)》。二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审查合法性审查事项43项,提出意见建议83条,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和不当决策行为发生。三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砀山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项,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印发《砀山县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程序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
(四)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履职效能
一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印发《砀山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细化22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公布行政检查主体66个、涉企检查事项297项、年度检查计划236项;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制定并实施三批次共50项“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整合20家单位检查事项,开展联合检查86次,检查主体400余家,市场主体受检频次减少60%;推行入企“检查码”制度,实现从“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计划—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全流程贯通;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公开投诉举报方式,深入企业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2万余条,印发《行政执法监督明白卡》2000余份。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案件1283件,集中评查193件,发现整改问题261个。三是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全县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1万余件,涉及金额700余万元。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2025年行政执法通用资格认证考试,78人通过考试,通过率97.5%。
(五)深化法律服务,强化权益保障
一是抓好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52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65.58%,审结251件,审结率为99.6%;直接纠错案件18件,纠错率7.17%。二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在全省率先建成集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防控、法律服务于一体的县级矛盾纠纷化解综合平台,镇(园区)调解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建立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和“6+N”多元调解机制,培养人民调解员711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19次,调解矛盾纠纷12062件,调处成功率99%。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整合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175个,打通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服务渠道,打造“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01件,办结99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410余万元,案件办结满意率达99.8%。
(六)健全监督体系,确保阳光用权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80件、政协提案224件。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完成6类23个审计项目。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各级法院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9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60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2.5%。四是完善社会监督,“12345”热线事项受理47300件,已全部办结。
二、存在问题
政务服务供给存在短板,营商环境便利化程度有待提升;行政决策机制有待完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不足,执法效能与标准化水平仍需加强;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作用发挥不充分,层级监督与矛盾疏导功能有待增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还需加强,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有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攻坚数据共享,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全力破除关键数据堵点,推动更多事项“免证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健全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公开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与法治化水平。
(三)聚焦规范执法,增强监督实效。加强“扫码入企”宣传与数字化监管应用,深入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复议调解,实质化解争议。将调解、和解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印发《砀山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办法(试行)》,着力提高调解和解成功率,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提升应诉能力,压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行政机关执法与应诉能力培训,继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有效提升主要负责人出庭率和应诉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