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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决策过程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5-3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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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初稿。2022318日,县统计局办公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讨论并通过。

(二)征求意见。2022321325日,县统计局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17家单位意见,其中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民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卫健委、经信局、公安局、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无意见。收到人社局修改意见。县统计局按照修改意见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20223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砀山县人民政府官网挂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421日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2426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砀山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30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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