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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决策过程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7-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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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初稿。2022420日,县公安局党委会议对《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讨论并通过。

(二)征求意见。2022420日,《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砀山县人民政府官网挂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520日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2022520日,县公安局就《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了11家单位意见,均无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2526日,根据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的意见,将文件提交县政府办公室研究。

(四)会议审议。2022720日,《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五)正式印发。729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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