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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决策过程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民政府(政府办)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5-1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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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初稿。2024218日,县发委党组会对《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讨论并通过。

(二)征求意见。2024219日,县发展改革委就《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31日,县发委就《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4家单位意见,其中税务局、财政局无意见。收到自规局、住建局修改意见。县发委按照修改意见对《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

(三)合法性审查。202441日,根据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的意见,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正式印发。《砀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418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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