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1月份,县司法局根据各有关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牵头起草了《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月5日,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把握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统筹做好依法治县工作。三是发挥述法“指挥棒”作用。
2.优化政府职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贯彻落实《砀山县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二是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三是优化政务服务。
3.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二是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三是积极推进镇(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5.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6.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二)存在问题
部分镇(园区)、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法治专业人员不足;乡镇赋权事项承接不到位、镇(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不均衡;“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实不够;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关行政机关对败诉案件风险预警工作不够重视。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3.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砀山县司法局
咨询电话:0557-227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