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
5月22日-6月23日,公示了砀山县教育局起草的《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砀山县实验小学古城校区招生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共收集各类意见20余条,经认真研究分析,梳理归纳出2个方面的主要意见,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1. 群众建议:如家中有两名(或多名)适龄学生,大孩在原学区就读,二孩因学区变更需报名另一学校就读新生一年级的,可申请与大孩在同一学校就读。已采纳,如有空余学位可在原学区学校就读。
2. 群众建议:砀山县实验小学古城校区与实验小学祥和路校区交叉地段的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就近就便入学。已采纳。
砀山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