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安徽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皖民务函〔2020〕131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砀山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30天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环节后,我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反馈。
联系人:县民政局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股 苏逍,8020744
砀山县民政局
2024年4月7日